香港物流:白酒出口运输的海关监管要求
白酒主要成分为乙醇,按照相关规范,酒精度体积占比 24% 以上的酒精饮料归为第三类危险货物,属于易燃液体。参照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,酒精饮料划分两个等级:酒精度 24%‑70% 区间的酒类产品适用 Ⅲ 类包装标准,酒精度超过 70% 的酒类产品则需要采用 Ⅱ 类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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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注册登记与备案要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》,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收发货企业,必须完成海关注册登记手续。
按照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》,生产企业需要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。
二、申报流程:先办理检验检疫,再开展报关
出口检验检疫申请 出口食品的经营企业或者委托代理方,准备好贸易合同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产品出厂合格证明、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等资料,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或者货物组货地的隶属海关提交检疫申请。申报时需要逐项填报出口白酒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重量、生产日期等信息。
现场检验检疫环节 (1)现场查验 海关依照系统给出的检验指令,对于无需查验送检的货物,直接开展综合结果评定;需要查验的货物,则执行现场核验。核查重点包含货物和申报资料是否一致、产品外观品质、包装完好度、货物数量重量,以及运输车辆、集装箱、仓储场地的卫生条件。
(2)抽样送检 匹配到抽样指令的货物,海关工作人员会在现场查验环节抽取样品,送往专业实验室开展检测。
(3)综合评定 海关整合企业备案资料、风险预警信息、现场查验记录、实验室检测报告等多项内容做综合评判。 (a)判定结果合格的,生成出口电子底账,给到企业电子底账单号,符合条件的同步出具检验检疫证书; (b)判定结果不合格的,出具不合格通知书,该批货物不允许出境。
三、正式报关
企业凭借检验检疫生成的电子底账,搭配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出厂合格证明等全套资料,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。
四、其他重要注意事项
酒精度超过 24% 的饮用酒类,除食品出口监管外,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管控条款(特殊豁免情形除外)。
另外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第十七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九条,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,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包装容器使用鉴定。危险货物如果使用没有经过鉴定,或是鉴定结果不合格的包装容器,将禁止出口。

